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指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市场监管部门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全力推动新时代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奋力铸就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新辉煌。
《纲要》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履职、智能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更加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更加顺畅,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和智慧。
《纲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各项重大举措,包括六个部分28项内容。一是总体要求,《纲要》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二是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纲要》强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并从加强市场监管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纲要》强调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并从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立足智慧监管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四是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纲要》强调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市场监管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得到充分履行,并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五是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纲要》强调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职能体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改善法治建设工作条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并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六是加强党的建设,《纲要》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整合和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强大合力,并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指导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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