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31日公布,为指导今后5年我国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明确了行动指南。
为什么要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是什么?如何推动落地见效?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实施举措
问:“十四五”开局之年,出台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这是中央从发展改革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才能充分发挥大国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运行效率、开放程度、监管体制等都要与之相匹配。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形成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也要看到,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仍不健全,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竞争环境不够完善,市场内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市场监管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更高标准要求建设市场体系,是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基础性改革。行动方案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新时代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将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问:如何理解把握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和要求?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体系建设一直摆在突出位置。行动方案首次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加强调制度的完备性、更加强调公平竞争、更加强调政府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性。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充分结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市场立规建制能力,积极对接和影响国际市场规则,全面提升市场规则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高标准”从六方面理解。
一是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这是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严格的产权保护,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动力。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发挥超大市场规模优势的前提条件。公平竞争是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高标准的要素市场体系。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发育不足是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短板。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任务紧迫。
三是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和质量。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幅降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使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
四是高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高标准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既是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抓手,又是我国提升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与虚拟市场崛起为代表的市场形态变化相适应,建设智能市场,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高标准的市场开放。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高标准的市场开放不仅体现在国内外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更体现在开放深度的持续拓展。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推动制度型开放。
六是高标准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前提。必须将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年一个行动周期压茬推进
问:怎样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答:行动方案是指导今后五年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以行动方案的形式推进,就是为了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可实施的具体行动,明确责任分工、行动路径、推进方式,以五年为一个行动周期,压茬动态调整,努力做到行动方案有行动、可行动、能行动,行动能落地、能见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建立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项行动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强化协同机制建设,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一方面加强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包括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基础性制度;另一方面,加强能促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以及能提高国内市场规则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其他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鼓励一些具有较好市场体系基础的地区,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围绕重点任务,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推任务落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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