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交流与推进会,总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一年来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做法,推进全系统以更大力度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审核查验中心,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药品监管重点领域能力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机构队伍能力显着提升,疫苗监管能力持续加强,检查执法体系更加健全,监管科学研究日趋深入,智慧监管建设稳步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抓重点项目,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确定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扎实推进。要抓示范引领,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以点带面、以面扩域,加快形成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的新格局。要抓能力培训,强化专业精神、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和专业能力,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培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
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四个审评检查分中心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附件下载: